第339章 目标范围 (第1/2页)
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,被所有的案发现场不断验证,从未有逃脱过定律的犯罪现场出现。
这起纵火案就是很好的例证。
凶手杀人后在现场放了一把大火,毁掉了自己在室内的所有痕迹。
但是室外的痕迹,却最终还是有一些残留。
半枚脚印,也许就是锁定嫌疑人的关键证据。
返回支队,陆川直接进了现勘实验室。
首先是对车辆轮胎痕迹进行鉴定。
从现场初步分析来看,室外发现的轮胎痕迹和室内发现的轮胎痕迹印花相同,磨损程度相同,但是接地面积有所区别。
这就说明,电动车在室外留下的痕迹,是有载重的。
陆川现在要做的就是,根据轮胎接地面积的差别计算出电动车的载重。
这是很不容易的。
因为影响轮胎接近面积的因素有很多,比如轮胎的老化程度,气压的多少或者地面的软硬程度,都有影响。
好在,陆川发现的轮胎痕迹都是在坚硬的地面上,两者相差不大。
另一方面,如果电动车的轮胎是完好的,那么在室内和室外轮胎内部气压变化也不会特别大。
这样的话,陆川就能相对准确的计算出电动车的载重。
而这个载重,应该就是凶手的体重。
此外,还有轮胎痕迹旁边发现的半枚脚印。
根据轮廓分析,陆川有把握补全整个脚印的长度,这样的话,就能计算出脚印所有者的身高范围。
说起来容易,但是真正操作起来,问题还是有很多。
陆川的轮胎痕迹鉴定分析和足迹鉴定分析技能都是初级水准,掌握的方法还是有限。
忙了三个多小时,晚上七点多的时候,陆川的工作才初步完成。
拨通刘国栋电话,陆川大概汇报了一下。
“好,直接把报告拿过来,我在秦队办公室,你直接给秦队汇报。”
十分钟后。
“根据现场的轮胎痕迹对比,基本可以圈定嫌疑人的体重,大概在一百五十公斤左右,身高在一米七到一米八之间。”
这一次,陆川对身高的判定误差范围要大一些,毕竟只有半枚脚印。
秦勇拿着陆川出具的报告,心情大好!
“一百五十公斤?”
“加上一米八不到的身高,这算是一个比较明显的一个特征了。”
陆川也比较欣喜,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比较有特点。
一百公斤,应该是个胖子。
这一项测量数据也更加坚定了,室外留下半张脚印的人就是嫌疑人的推断。
因为室内的死者两名死者,虽然尸体已经部分碳化,但是体型能看出来都是偏瘦的。
两人即便都坐在电动车上,也不可能有一百五十公斤的重量。
当然,如果两人又装载了什么东西,那就要另说了。
所以,陆川汇报的也只是有很大可能。
然而对于秦勇来说,这个很大可能就是破案中最大的利器。
“老刘,把陆川的报告发给任强和孙军,他们正在排查受害人的关系网,看看有没有类似体型特征的人。”
“是!”
人啊,长的就不能太有特点。
胖的、瘦的,一般体型就可以,但是太胖或者太瘦的话,给人留下的印象就会相对比较深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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