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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1人各有志,岂能强求?

261人各有志,岂能强求? (第2/2页)

“张大哥,你去哪玩了?”方明华招呼道:“是不是又去了本特利丝酒馆?””
  
  本特利丝酒馆是爱荷华城为数不多的酒吧之一,张先亮喜欢去那里玩,可以喝到正宗的伏特加,据他说在国内年轻的时候喝过一次,很喜欢这味道。
  
  当然,那里年轻姑娘也不少。
  
  张先亮听了方明华的话却摇摇头;“没有,我是见了当地的一个华人朋友,他劝我留在美国,别回去了。”
  
  “不回去?”
  
  “是啊,他听了我前二十年的遭遇,很是同情,说既然如此你还不如留在美国,这里的生活条件要比国内好太多。”
  
  “那你的意思?”
  
  “如果我现在年轻二十岁,我还真有这样的想法,可我现在已经快50,留在美国能干嘛?我写的东西美国人不喜欢看,骂国家的话我又写不出来,难道又来美国端盘子?!苦吃了二十年,我不想再吃苦了。”
  
  张先亮说完顿了顿:“明华,你倒可以留在美国。”
  
  “中午爱荷华大学来了个教授,希望我能留学他们大学,还给我提供奖学金,不过我也拒绝了。”
  
  张先亮听了一愣,紧接着哈哈大笑:“有骨气!有点像我写的里人物许灵均。”
  
  许灵均是张先亮写的《灵与肉》的男主,农场放马数年,平反之后,他毅然拒绝了父亲为他们全家出国想法,决然地选择留在这片他深爱的土地。
  
  听了张先亮的话,方明华笑道:我可不如人家,在美国有一大笔财产让他继承。”
  
  “你还用继承?就你在美国的稿费和版税,也够你吃一辈子了!”
  
  两人说笑着,就见张玲敲门进来,一脸开心。
  
  “怎么了?张玲,是不是想到马上要回家心情很好?”张先亮开玩笑道。
  
  “不是,张大哥,我准备留在美国了。”
  
  “什么?!”张先亮听了大吃一惊:“咱们这可是公派出来的啊,你突然不回去,麻烦可大了!”
  
  “不,不是。”张玲赶紧解释:“这次我肯定要回去的,但回去以后我就申请到纽约大学留学,这次我们访问纽约到了纽约大学,校方愿意给我提供奖学金,而且将来也容易申请到绿卡!”
  
  原来如此!
  
  “你喜欢这里?”
  
  “当然!难道你们不认为这里要比咱们国家富裕的多?”
  
  张先亮嘴张了张,不过也没多说什么。
  
  人各有志,岂能强求?
  
  方明华没有说话,而是看他,在他的记忆里,这个张玲是出国了,不过好像没有取得绿卡,一直是旅居,依旧写着中国人的故事。
  
  其实好多在异国的华人作家,像张爱玲、严歌苓等,写的东西好多还是中国,即便离开故国已经许多年。
  
  文化这东西,你一辈子都会受其影响而无法割舍。
  
  临走的日子已经很近了,方明华做着准备工作,本来临走前他还想去芝加哥见孙立哲一面,没想他却来了。
  
  (本章完)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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