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一十六章 线索,渐入佳境 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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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20章线索,渐入佳境
血族亲王遇刺案。
不仅是密室,而且还是斩首悬案。
白榆行走于现场,目光扫视了四周,提问:“你们有没有用过法术进行过现场的还原和倒推?”
“都检查过,但是除了血族亲王和六名相亲对象之外,根本没留下任何痕迹。”谬赛尔摇头道。
“相亲的流程是什么样的?”
“每一个人都单独进入这间房内,和亲王认识见面,互相待一段时间。”谬赛尔说:“是按照顺序来的。”
“顺序是?”
“从前到后,分别是卢米娜(大漂亮)、蕾娜(17)、瑞贝卡(黑发)、史黛拉(女巫)、茱莉娅(尸体)、佩姬(失踪)。”谬赛尔不用看笔记也对这些细节记得很清楚,看来她是真的用心去查案了。
“不论是刺穿心脏,还是斩首,都有必要使用兵器。”白榆问:“杀人的凶器是重要证物之一。”
“我们也是这么推测的。”谬赛尔望着尸体:“但我不明白,为什么要斩首,这样不是多此一举?还是有什么必须的理由么?可凶手只是带走了头颅,而没有带走血魂结晶。”
“这脖子上的切口很工整。”白榆说:“如果是要爆头,伤口不会如此完整,如果是摧毁了头颅,多少也会留下点痕迹,哪怕被火焰烧毁,也会残留下灰烬。”
“什么凶器?”谬赛尔疑惑的问。
谬赛尔叹息:“我们已经搜寻很久了,根本没找到头颅在哪里,或许它就在欧泊宫殿内,但在这里内部存在大量复合的亚空间,本身就是一座庞大的迷宫。”
“我们在现场根本没发现凶器和兵器。”血骑士推测:“会不会根本没有凶器?如果凶手是一名法师,通过术法行刺才是最有效的方式。”
“头颅被带走,自然有其用意……稍微想想就明白了,既然心脏被刺穿才是致命伤,那么斩下头颅带走,这样多此一举,必然是为了隐藏什么或者掩盖什么。”
不是贝尔蒙特家族的人,哪敢随随便便闯入恶魔城里找刺激。
“斩首存在的诡计有很多。”白榆顿了顿说:“但现在还不确定,亲王的头颅一直没找到吗?”
“倘若是凶手所为,那么这颗头颅或许就是暴露她身份的关键。”
“凶器。”白榆瞥了眼谬赛尔:“你们没想过吗?”
“所以这间房子内,留下了她们的气息和痕迹,而除此之外,找不到第八个人的痕迹?”
谬赛尔提问:“所以头颅是被带走了……但是这一点很重要吗?”
白榆还在屋子里转圈。
“你在找什么?”谬赛尔说:“这里可没什么机关和密室。”
白榆摸着下巴,继续提问:“亲王的死因是什么?斩首?”
进一步搜索的人力成本太高,而且十分危险,没人知道亚空间里到底藏了多少机关陷阱。
“对。”
“不是。”谬赛尔否认:“他的身上存在两道致命伤,第一处是心脏被刺穿,第二处才是斩首。”
白榆笃定道:“很显然这个案子的关键突破口就在消失的头颅上。”
“没有找到。”女骑士说:“要么是被摧毁了,要么是带走了。”
“所以实际上是死于心脏被刺穿?”白榆想了想:“如果是斩首的话,没必要补上一剑。”
她摊开手掌心,流淌的红色血液汇聚成形,片刻后就化作一把血红色的结晶长剑:“只要鲜血魔法精通到一定级别,造出一把兵器是十分简单的事。”
释放了法术后,长剑化作血液回流到体内,一滴都不浪费。
“如果是你要斩首敌人的话,你会倾向于用什么样的法术?”
“我吗?”谬赛尔想了想,紧接着双手合掌,左右手抬起撑开:“我会倾向于用丝线,精炼后的魔力丝线能轻易斩断肉体。”
“也就是说,”白榆瞥了她一眼:“在血骑士的认知中,用法术比用剑更方便?”
谬赛尔十分肯定且自然的点头:“血骑士说是骑士,但我们本质上还是法师,只是更倾向于近距离作战,人类骑士擅长的斗气,我们并不会用。”
在血族中,这个才是常识,比起兵器,他们更倾向于用法术。
“但是可惜。”白榆看向尸体,摇头说:“这一次你们的猜测是错的,这毫无疑问用的是兵器,而不是法术……即便法术能带来和兵器相似的窗口,但有的部分是无法模仿的。”
“怎么说?”谬赛尔不明白。
“如果是用魔力制作出的兵器斩下了头颅,那么这些兵器上就必然会沾染上血迹,而你们通常不会浪费自己的血液,使用后也会将其收回,那么问题来了!”白榆竖起食指:“当你解除了法术的时候,自己的血液和尸体的血液必将产生混合,对么?这时候再将它收回体内,会发生什么事?”
“的确如此!”谬赛尔恍然:“如果是这样,凶手不可避免的会摄入王族的血液,这必然逃不过之前的抽血查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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