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7章 人生不必太过圆满 (第2/2页)
其中,对于创业者来说,最重要的就是67%、51%、34%这三个比例。
股份超过67%为绝对控制权,相当于100%的权力,可以修改公司章程,分立、合并、变更主营项目、重大决策。
股份超过51%时拥有相对控制权,这是控制线。
一些简单事项的决策,如聘请独立董事,选举董事、董事长、聘请审议机构,聘请会计师事务所,聘请/解聘总经理等,都可以投票数优势通过。
如果公司要上市,经过俩三轮稀释后,还可以获得公司的控制权。因为除非创始人自己作死出让股份,否则无论怎么稀释,都不会低于34%的安全控制线。
股份超过34%时,即为安全控制线。
这条线是指某股东持股量在三分之一以上,而且没有其股东的股份与他冲突,叫否决性控股,具有一票否决权。
这个概念是与绝对控制线相对,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关于公司生死存亡的事宜。
假如其中一个股东持有超过三分之一的股权,那么另一方就无法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,当遇到那些生死存亡的事宜就无法通过,这样就控制了生命线,因而表述为安全控制权。
所谓一票否决只是相对于生死存亡的事宜,对其他仅需过半数以上通过的事宜,无法否决。
像33.4%、33.34%等均可作为“安全控制线”。对于创业者来说,坚守这三条股权生命线,是关乎公司控制权的大事。
另一方面,对于投资机构来讲,也有一条最重要的股权生命线。
那就是10%这条线,当股权超过10%时,就享有了临时会议权,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,提出质询、调查、起诉、清算、解散公司等提议。
10%这条线,是投资机构必须争取的股权比例线。
在早期融资阶段,由于创业企业管理不完善、财务不透明的情况下,低于这个比例,天使投资人或投资机构不会有很大的意向投资。
哪怕牛到谷歌这种级别的企业,前两轮融资,每个投资人都获取了超过10%的股权比例。
这条线可以保证在公司发生僵局的情况下,10%的股权能够行使股东的诉讼解散权。
这是投资人对自身权益的最底线保护,几乎没有投资人愿意行使这个权利,一旦行使就意味着这笔投资彻底失败,投资款几乎就全都打水漂了。
熟悉AB股制度的陆泽,当然不会有异议:“张总,他们提出的特殊要求我答应了。AB股架构没有问题。
不过,我的要求是其中20%的股权,我坚持要享受B类股权的权利,剩下5%的股权,可以设定为A类股权。
这个达成一致后,您这边核对完相关文件,我授权您可以马上签署正式投资协议。
张总,请您尽快处理,免得夜长梦多。”
这个提议,他相信拉里和谢尔盖会同意的,毕竟前世他们此轮融资,还没有实施AB股。出让给红杉资本和的KPCB公司的20%股权,可都是B类股权。
“明白了,陆总,我马上和谷歌这边对接。”张懄立刻答应下来。
挂了电话,陆泽心中大石落地。
重生以来最大的一次谋划,眼看就要成功了,说不激动是不可能的。那毕竟是谷歌啊!是可以让自己少奋斗十年的存在。
陆泽这会儿也没有睡意了,起身梳洗一番,然后慢悠悠地去米粉店吃了个早饭。
吃过早饭,他又骑车去洗碗厂溜达了一圈,这才回到学校,准备上早读课。
早读课上到一半,班主任姚雅倩来到教室,给陆泽捎来了一封EMS邮件。拆开一看,竟然是东海大学文学院的回复。
等他仔细读完所有内容,都快哭了。
收起信件,陆泽长长地叹了口气:“人生啊,真不必太过圆满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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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:继续,今天多写点,一定把前面欠的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