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七十二章 凤凰之血! (第2/2页)
黑夜。
一黑一白两道身影站在屋顶之上,远望步惊云的院子。
他们不是别人,正是来自搜神宫的大神官和二神官。
他们两人奉神的命令前来监视步惊云,每天都在认真该观察步惊云,可惜他们并没有从步惊云的身上看到任何奇特的地方。
“这个人看起来虽然很有武学天赋,但是并没有其他特别出彩的地方。”
大神官看着正在院子里练功的步惊云,低声给出自己的评价。
在经过这段时间的努力之后,步惊云已经逐渐触碰到先天境界的壁垒,只要再过一段时间想必就可以踏足宗师境。
虽然说步惊云在不过二十岁出头的年纪就踏足宗师境,已经是极有天赋的表现。
但是别说跟神、跟霍隐这位仙人比较,就是跟他们两个人比较,都差了不少。
他真的是不明白神为何会如此关注这样一个“平平无奇”的人。
难道是因为那所谓的至尽至绝之命?
二神官听到大神官的话,说道:“神如此关注步惊云,一定是有他的用意。”
大神官轻轻点头,回应道:“神当然是有用意的。”
说话间大神官又将目光望向天下会后方的山腰处,在那里,他可以明显感觉到一股极为惊人的气息!
“不过相比起步惊云,我觉得在天下会最该被关注的人应该是雄霸!”
在这之前,他们曾经听闻雄霸之名,也曾经观察过雄霸。
不过当时的雄霸也只是宗师境当中的佼佼者罢了,并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,他们若是出手,十招之内就可以将雄霸击杀,因此他们从来没有将雄霸放在眼中。
但是这一次来到天下会,他们惊讶的发现雄霸的身上出现了惊人的变化,他变强了,变得比他们两个人还要更加的强大!
要知道,他们两人已经是站在大宗师境,屹立在江湖绝颠的存在,雄霸比他们两个人还要更强,这岂不是说雄霸已经成为近乎于神的存在?!
而距离他们上一次见到雄霸,仅仅只是才过去数年时间而已!
大神官好奇极了,他很想知道雄霸究竟是遇到了怎样的奇遇,竟是可以让他在短短数年时间里出现如此巨大的进步。
想到这些,大神官转头看了一眼二神官,说道:“伱继续留在这里盯着步惊云,我要回去将关于雄霸的事情上报给神。”
二神官闻言点头说道:“属下遵命。”
……
这一日,霍隐收到了一份来自武当山的礼物。
这是一份很特别的礼物,因为这是一团如同胶质一样晶莹鲜红的血,这团血散发出莹莹红光,滚烫如岩浆,极为神异。
而这团血之所以如此奇特,是因为这是凤凰之血!
破日峰一战,帝释天不敌张三丰,为了苟且偷生,帝释天将体内凤血逼出,凝聚成团,想要以凤血来换取一条生路。
然而张三丰并未因为凤血而手下留情,而是果断的斩杀了帝释天。
帝释天死后,这凤血便落在了张三丰的手中。
张三丰本可以自己炼化这凤血,但是他并没有这么做。
一方面是因为张三丰身为修道之人,不需要凤血这些外物,二来则是他认为这团凤血应该是属于霍隐的。
那一日霍隐本可以亲自出手击杀帝释天,但是为了给他一个亲手报仇雪恨令心境圆满的机会,霍隐选择将帝释天留给他。
不然的话,当时帝释天拿出凤血乞求饶命的对象就该是霍隐。
所以张三丰在回到武当山之后便命宋青书带着凤血下山,将凤血送到了七侠镇,送到了霍隐的手中。
霍隐将凤血拿在手中把玩片刻,然后便准备以《疾风九变》就这凤血炼化。
不过忽然之间他似乎是想到了什么,抬手从这鸡蛋大小的一团凤血上切割下约莫拇指大小的一团。
唳!
一声鹤鸣从远方传来,下一刻便有一道优雅的身影出现在霍隐的窗口,正是仙鹤迈巴。
迈巴在现身之后,一双鹤眼便直勾勾的盯向了霍隐手中的凤血,再难挪开分毫。
凤凰乃百鸟之首,是鸟中神兽,迈巴身为飞禽,自然是难以抵挡凤血的吸引力。
霍隐随手将那拇指大小的一团凤血丢向迈巴,迈巴下意识的便张嘴叼住,下一刻便将凤血吞进了肚子里!
关于大宗师,再解释一下。
大宗师并不是一个具体的境界,而是一种尊称。
大神官、二神官是大宗师,但是他们依然停留在人的层次。
张三丰是大宗师,但是他已经脱离了人的层次,达到了仙的程度。
但是世人提起张三丰,依然会称之为大宗师。
这就类似于“大人”这个称呼。
不管是对宰相还是对县令,都可以称之为“大人”。
但是实际上宰相要比县令的官职高出太多太多。
(本章完)